2006年河南省人事编制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2006年6月15日]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创建“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机关,根据《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河南省2006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开展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解决制约我省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推进人事编制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全省各级人事编制部门既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者,又是评议对象,要在积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的同时,主动接受民主评议。
    三、评议内容
    (1)清正廉洁,建立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2)勤政为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3)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治理“四乱”情况。(4)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情况。(5)改进作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6)政(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情况,(7)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调整充实河南省人事厅省编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制定实施意见,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确定评议工作机构的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并报省政府纠风办。
    2、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活动。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发征求意见书、组织专题活动,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值班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征求意见建议调查问卷的投放与汇总。此项工作由省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反馈。省人事厅省编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厅直各单位。
    2、评议。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问卷收集到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组织好对重点、热点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活动,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及工作成果。
    3、整改。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对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对评议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厅直各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将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结果报省人事厅省编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测评。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纠风办搞好问卷测评、评议代表测评及网上测评活动。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1、各地各部门于11月20日前向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06年度评议工作总结。
    2、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全省人事编制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报省政府纠风办,同时向各省辖市人事局、厅直各单位通报省政府纠风办公布的综合测评成绩。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在评选表彰人事系统先进单位时,优先考虑群众满意度高,综合测评成绩靠前的单位,而对群众满意度低,综合测评成绩靠后的单位则不予考虑。认真执行《河南省人事厅省编办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因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一次,经查证属实的,扣除本季度精神文明奖,超过一次的扣除全年精神文明奖,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因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效率、对外造成影响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的,除扣除处室主要负责人全年精神文明奖外,要在全厅通报批评;对那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一经查实,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使政府部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良好的作风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在评议工作中,严禁向评议代表或评议工作人员请客送礼,安排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手段扰乱评议工作;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或人为干扰问卷测评活动;严禁对批评、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