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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十一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

 

豫人博管函[2007]2号

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第四十一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今年上半年的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将于4月25日截止。为做好我省在站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研究工作中做出过优秀成绩;
    (二)申请资助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完成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工作条件;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即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出资助申请。
    在站期间已获得过一次资助的、申请过两次均未获批准的、在六个月内将要期满出站的不再申请资助。
资助等级分为两个档次,一等为5万元人民币; 二等为3万元人民币。
    二、 申报程序
    (一)在站博士后根据申报条件提出申请,按要求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并提交,同时将书面申请书一式9份(其中8份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1份由省博管办存档)报省博管办。 
    (二)设站单位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申请项目的重要性及申请资助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申请表第5页,申请者是流动站和工作站联合培养的,由申报方签署意见即可)。
    (三)申报评审费为100元。
    三、申报时间
    省博管办将对各有关单位的申请材料集中整理,统一报送。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将书面申请书于4月20日前报送省博管办。

    联系电话:0371-65900161(带传真) 65906803 
    地址:郑州市政五街2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5A1号房间)
    邮编:450003

省博管办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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