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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郑州大学等四所高等院校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

 

豫人博管[2007]8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今年8月份,接人事部《关于批准新设浙江大学等40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0号),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我省郑州大学等四所高等院校增设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博士后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把博士后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不断完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博士后工作力度。按照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尽快开展博士后工作,加强对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各设站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按照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尤其要加强对申请者创新能力和独立科研能力的考察。要加强对博士后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注重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是博士后工作的中心环节,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营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创新氛围,不断提高他们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要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形成规模和团队优势,使博士后研究人员逐步成为师资队伍和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
    四、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博士后站的管理,逐步实现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要加强对博士后站的管理,配备专门的博士后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自觉学习博士后工作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
    六、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系。各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要及时了解全省博士后工作动态,注意浏览河南人事网“河南博士后”专栏,将本单位概况和博士后站的有关信息制作成网页形式发至省博管办电子信箱(hnbsh2006@126.com)。
    各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作用,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为培养造就更多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创新型博士后人才,推动我省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河南省2007年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

河南省人事厅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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