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事厅文件
豫人[2007]117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博士后工作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博士后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下发的《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事厅 二○○七年七月四日
河南省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制度,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博士后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 我省博士后工作开展十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指导下,经过全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我省博士后事业稳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博士后建站初具规模,加强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了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促进了本地的科技发展和创新。目前,已在全省高等院校中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在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中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6个;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420人,其中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190多人,现有在站博士后220多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人才群体,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创造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成为推动经济、科技、教育等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河南省要在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迫切需要大批高层次人才;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需要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和使用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需要增强人才的创新性和开拓性;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我们继续创新,需要更加完善的博士后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党和国家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省委、省政府继而提出了人才强省战略,并做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博士后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我们必须开拓进取,努力把博士后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博士后工作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健全完善制度,稳步扩大规模,注重提高质量,造就创新人才,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为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博士后工作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根据河南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博士后站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特殊作用,有计划地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富有创新能力的科学家,攻克国家和省重大基础理论、重点公益性课题等科技研究,加快提升我省科技竞争力。 2、人才培养与社会使用相结合。培养人才的目的在于使用,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这是博士后制度的根本特点。要把培养和使用相结合贯穿于博士后工作的始终,并着重提高培养和使用质量,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育才、用才机制。 3、注重产学研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把人才培养、高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高企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 4、政府主导与充分发挥设站单位作用相结合。省、市政府人事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机制改革和创新,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设站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大力引进、培养博士后人才,进一步加强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三)主要目标 1、完善工作体制,健全管理制度。要完善省、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三级管理体制,调整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创新运行机制,实现博士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 2、确保设站质量,稳步扩大规模。结合河南实际,稳步扩大设站规模和博士后招收数量。到2010年,全省博士后站设站总数达到120个以上,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由2005年的16个增加到40—5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数量由2005年的45个增加到80—90个;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80人以上,其中要加大企业、事业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招收数量。到2010年,全省招收博士后人数累计达到600人以上。 3、提高整体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着力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争取获得国家和省重大科研成果和自主创新成果,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选择有发展潜力和创新意识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创新型人才培养重点,积极鼓励创新,采取各种方式支持博士后研究工作,努力培养造就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群体。 4、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随着博士后事业的发展,国家和省加大了对博士后事业的投入力度,各地、各主管单位要确立与国家和省投入相匹配、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博士后投入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健全政府、社会、人才培养单位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资助博士后事业。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健全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博士后工作的分级管理体制,形成由人事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各设站单位发挥人才培养使用主体作用的工作格局。各级管理部门和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做好设站申报、博士后招收、在站管理、工作评估、后勤保障等各项服务工作。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符合省情的发展规划、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全省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省辖市负责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本地的博士后培养、引进政策和措施,及时沟通设站单位的人才需求、博士后招收、项目开展、后勤保障等项信息,为博士后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周到服务;博士后设站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本地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有关政策,自主决定博士后招收与管理的具体事项,重点做好博士后的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等项工作。 (二)积极创造设站条件,逐步扩大设站规模。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了解掌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发展状况,对符合设站条件并申请设站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要给予建站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对受地域条件限制、经济欠发达地区积极要求设站的单位应给予鼓励和支持;除国营大中型企业外,还要选择一批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给予设站意识上的引导和政策上的扶持,逐步扩大设站规模,使我省各地、各行业都设有博士后站,都拥有高层次人才的聚集点。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扩大博士后招收数量。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物和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科技专家,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要以博士后站为平台,积极为本地、本单位引进所需高层次人才。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招收博士后进站,保证在站数量。对于招收有困难的博士后站,要采取多种措施招收博士进站工作,定期组织设站单位到省外人才充裕的高校、科研单位招聘人才;与省内外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举办人才、项目洽谈会或有关人才招聘活动选拔人才;也可组织设站单位参加海外留学人才交流会引进人才,逐步扩大博士后招收数量,不断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 (四)创新博士后培养方法,确保博士后培养质量。博士后管理部门要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严格进站遴选、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制度,完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纪律约束、优胜劣汰等管理办法,把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放在博士后工作的战略地位,形成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博士后质量保障体系。要创新培养方法,拓宽研究领域,创造科研空间,充分调动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技攻关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勤奋工作、潜心科研,突破一些重大关键技术,获得一批高科技研究成果。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各种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需求的技术项目咨询和服务活动。有条件的博士后站可建立高新技术研发基地,吸引全国同行专家、学者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技术研究,进一步提高科技竞争力。 (五)健全完善工作质量保证机制,不断加强博士后站建设。质量是博士后制度的生命线,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工作的关键,所以要采取各种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来。要实施定期考核评估制度,除参加全国博士后工作评估外,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考评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对考评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管理不善、工作没有起色、考评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合格的报上级管理部门取消其设站资格。要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采取业务培训、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博士后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内部建设,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项目落实、经费落实、管理落实和服务保障落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博士后事业的发展。采取多种形式的投入机制扶持博士后事业,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需要培养使用人才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更好地发展我省博士后事业,要多渠道争取博士后招收、科研、管理等项经费的支持。从2006年起,国家已将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两年10万元,对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国家计划外博士后在站期间,省财政给予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经费资助。对于完成项目出站后留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企业流动。要积极申报国家特别资助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对于获得资助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争取地方财政提供相应的支持,促使博士后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各地博士后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要争取当地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博士后事业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高效服务体系,是做好博士后工作的根本保证。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各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要加强博士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社会活动、学术交流、成果转化、项目洽谈、后勤保障、出站择业等项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本地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参照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博士后学术技术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加速推进博士后培养工作的重要措施。在开展科研项目期间,可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进行考察和交流,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引进海外留学人才、优秀外籍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通过交流与合作,有效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 “十一五”期间,我省博士后工作任务艰巨,博士后事业任重道远,各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博士后工作新局面,培养造就一大批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高素质博士后人才,为我省“十一五”期间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2006 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河南省人事信息中心制作 河南省郑州市政五街2号, 邮编: 450003, 电 话:(0371)6590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