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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事指南
 

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事指南


设立登记(备案)
一、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3、有明确的举办主体和稳定的场所;
   4、有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5、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开办资金和合法的经费来源;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1、《事业单位名称预先核证表》
   2、《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4、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任现职的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免冠照片
   5、审批机关批准设立该事业单位的文件
   6、相关法律、法规或执业许可证、资质认可证书
   7、《事业单位章程》
   8、《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及其相关文件材料
   9、《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表》及相关文件材料
   10、《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证明表》及法定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1、《组织机构代码证》
   12、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变更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的;
   2、因合并、分设改变登记事项的;
   3、事业单位实际拥有的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净资产,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20% (含20%)以上的。
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变更名称、举办单位的,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变更住所的,提交:
       (1)《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
       (2)土地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书
   5、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提交:
       (1)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批准文件
       (2)内容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实行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提交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认可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书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
       (1)前任法定代表人免职的文件
       (2)前任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报告
       (3)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4)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聘任)文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免冠照片
   7、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
       (1)《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表》
       (2)经费来源变动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8、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
       (1)《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证明表》
       (2)法定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年度检验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有关要求
    l、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事业单位法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材料。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程序是: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后认真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连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有关文件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做出结论。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的内容: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包括开展业 务活动的项目、效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2)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
     (3)经费收支情况,包括上年度结余,本年度收入、支出、结余等;
     (4)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
     (5)接收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l、《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3、 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聘任)文件
    4、《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及相关文件、材料
    5、 法定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6、 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认证、执业许可证
    7、 受奖惩和有关评估的文件、材料
    8、 接收捐赠的文件、材料
    9、 税务登记证和上一年度12月份各税种的纳税交款单
    10、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注销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
   1、审批机关或举办单位决定撤销或者解散;
   2、因合并、分设解散;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责令其解散;
   5、经批准改为非事业单位;
   6、宗旨和业务范围消失,失去继续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或经核准登记一年以上未开展活动;
   7、年末实际开办资金为零或者负数,不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仍未改变现状。
二、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2、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文件或者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责令撤销、解散的文件
   3、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
   5、事业单位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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