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文明办,省直有关单位:
    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是新时期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文明办决定2003年在全省各级机关评选表彰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通过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活动,强化广大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政,高效廉洁,让人民满意,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推荐范围为全省各级机关及其内设机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推荐范围为全省上述机关中工作5年以上、县处级以下(含处级)工作人员。推荐的对象应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应是本地、本单位事迹突出、成绩显著、人民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优先推荐。2001年以来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推荐。
    (二)此次拟表彰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5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堪称楷模的;
    2、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在促进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成绩突出,政绩显著的;
    3、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实际问题,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成绩显著,群众拥护的;
    4、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惩治贪污腐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等斗争中取得突出业绩的;
    6、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保持"两个务必",各项工作成绩优异的;
    7、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业绩的。
    (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和中心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
    2、依法行政,秉公尽责,高效廉洁,在群众中影响特别好的;
    3、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为人民办实事,贡献突出、群众认可的;
    4、领导班子团结,讲政治、顾大局,管理科学,重视队伍建设,人员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
    四、几点要求
    (一)各省辖市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高度认识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当地实施意见和办法,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注重实效。
    (二)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开展争创活动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议、考核的办法,推荐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要公开、公正,多种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确定后,各省辖市应将推荐对象及其主要事迹在省辖市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省直有关单位在推荐时,须在单位内部公示。
    (三)各省辖市可向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推荐2个侯选先进集体和3-4名侯选先进个人;省直单位推荐侯选先进个人每单位不超过1名。
    (四)各地、各单位务于2003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出的侯选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10份、《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呈报审批表》一式4份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成立"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人事厅厅长王平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人事厅、省文明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上述单位的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省人事厅。
    联系电话:0371-5900366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 共 河 南 省 委 宣 传 部
             河 南 省  人 事 厅       河南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

 

[ 关闭窗口 ]


©2008 河南省人事厅 版权所有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五街2号 邮编: 450003
电 话:(0371)-65906046 河南省人事信息中心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