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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会会刊[18]
 

     

1、以政务公开推进效能监察,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高小平

2、“行政效能监察与政务公开”研讨会综述

 

 

以政务公开推进效能监察,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小平在

   “行政效能监察与政务公开”研讨会上的发言

2006年4月17日 苏州)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和中共苏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行政效能监察与政务公开”研讨会,今天在历史文化名城苏州隆重召开了。我受学会会长郭济同志委托,代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向应邀出席会议的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苏州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去年上半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给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提出了深入研究政务公开的任务。学会成立了课题组,重点对中央政府政务公开、基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建设、政府部门绩效评估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了有关研讨会,形成了研究报告,上报建敏同志,得到了领导上的肯定。这次会议把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联系起来进行探讨,将为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政务公开课题提供一个新视角,开创一个新领域。

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对于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把效能监察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在苏州和很多地方,创造了不少实践经验。理论界也有所研究。下面我就会议主题,谈几点学习体会和想法。

一、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效能监察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监察对象的行政效率、工作效果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效能监察作为行政管理的一个环节,是适应社会发展对提高行政效能的迫切要求而产生的,是伴随行政监察规范化、行政管理科学化而发展的。从1989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提出“效能监察”概念和工作要求以来,行政效能监察在全国各级政府普遍推广。与此同时,西方国家公共部门运用绩效评估这一管理工具,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善服务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很多政府部门开始借鉴外国经验,把效能建设与政府绩效评估结合起来,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有力的技术支持。

经过10多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实践,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给政府带来以下三方面的新气象:

第一、效能监察工作正在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自觉行动。

作为对管理的再管理,对监督的再监督,效能监察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单纯是政府管理体系中的监督要素,而是要把监察职能渗透到政府管理活动的控制与协调活动之中,使效能监察对行政工作既是监督,更是促进,进而实现政府自身廉洁高效运转的良性循环。正因为如此,效能监察工作不仅由行政监察部门、专业监督部门做,也得到了行政机关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很多行政机关和行政监察监督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共同努力,有力地促进了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第二、效能监察工作初步形成一套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效能监察是一项执法行为,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活动。将行政效能监察纳入国家法律体系是完善这项制度的基础性工程。我国颁布了以《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许多地方出台了有关效能建设的地方性规章,迈出了构建行政效能监察的制度体系的第一步,为效能监察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在此基础上,我国初步建立了效能监察的体制和机制。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注重调动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两个积极性,重视协调管理和监督两个功能,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监察监督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行政效能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效能监察工作有力推动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效能监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同时又成为推动改革的力量。各地在探索效能监察的内容、方式、手段等方面时,注意从大局着眼,为深化改革服务。

在效能监察内容选择上,加大对职能性效能监察的力度。从侧重单一的追求降低行政成本,转移到侧重对职能履行的监督,特别是对转变政府职能的监督。近年来,效能监察工作选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选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提高干部管理素质的突破口,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为整体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效能监察方法上注重创新。除了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等手段外,还探索了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每月工作通报制等新的工作方式,引进了服务导向、标杆管理、竞争机制和效率意识等新的工作理念,有力地推动了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了政府的绩效。

苏州市在行政效能监察方面有不少大胆探索和原始创新,促进和保证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和谐发展。苏州市围绕优化投资环境、推动改革深化、监督重点工程、治理热点问题这四个方面来实施效能监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特别是苏州高新区近年来启动了行政效能综合测评系统,对全区的行政效能框架进行分析,通过对行政效能要素的过程控制,不断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服务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三“点”。

一是效能监察工作始终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着眼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敏锐把握改革和发展的突出矛盾,根据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选择行政机关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和重大社会问题作为重点,尤其是要针对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投资事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和执行,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效能监察。

二是效能监察工作要把建立坚强有力的体制和协调有序的机制作为着力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尤其需要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和顺畅的工作机制做保障。这里包括党和政府对效能监察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行政机关各部门的效能监察体制和机制,特别是需要建立财务、审计等业务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支持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效能监察的专门职能机构。

三是效能监察工作要把监察效果作为关键点。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检查、调查、建议和处分四种权力。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就必须用足用好这些权力。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要注意分清责任,严格按照奖惩原则,赏罚分明。对效率低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者,坚决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效能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对效能监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提高。不少地方的监察队伍还不能适应形势的需求,高素质人才缺乏,特别是精通法律、财会、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的监察干部比较少。防范性的事前监察、事中监察比较薄弱,难以制止失职行为的发生。有些部门工作方法比较陈旧,往往停留在了解询问情况、查看会议记录和工作制度等老套路上,对问题的处理仅停留在提建议上。这些情况的存在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也为我们深入研究效能监察提出了命题。

二、政务公开是推进效能监察的动力

行政效能监察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这次研讨会提出一个视角,就是行政管理的“暗箱操作”,即政务不公开,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效能监察的整体推进。从理论和实践上讲,政务公开与提高行政效能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要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必须普遍推行政务公开。

首先,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存在着一致的目的。

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监督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政务公开的目的是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可见,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虽然在制度设计上分属于不同的层面,但是在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些主要的目标方面是高度一致的。

其次,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有着互补的功能。

效能监察是以过程管理与过程监督为手段,以行政组织的科学化、行政行为的合理合法和行政行为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效益最优化为目的,对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察补救。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政府运行机制中的监督要素,通过监察权制约行政权,防止政府管理中滥用权力和不作为,指导、建立保障政府行为透明高效的制度体系,并监督这一体系实现的情况。政务公开也是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控制的一种手段。政务公开透明,权力行使才会依法进行,才会减少权力违法行使的机会。政务公开可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等基本权利,这就从社会权力的源头入手,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与控制。所以,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作为制约政府权力的有效机制,是可以而且应该发挥互补作用的。

再次,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在实践中可以互为动力。

效能监察要解决政府工作中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必然会遇到一定的阻力,推行政务公开,可以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助于克服监察工作的困难。政务公开在一些地方推行起来也遇到很多问题,如有的以表面文章代替实质性公开,有的借口保密拖延公开。效能监察可以通过听取公众对政府行政公开的评价和意见,透过公众推进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的实质是一种信息活动,其特点是评估过程的透明和信息的公开。因此,评估和公布效能状况,把政府各部门的表现情况公之于众,有助于广大群众了解、监督和参与政府工作。这样,将政务公开列入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范围,再将效能监察的情况及时进行公开,监察的力量和民主的力量汇集起来,就一定能产生政府创新的不竭动力,一定能实现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的“双赢”。

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效能监察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了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决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政府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推进行政效能监察,是提高政府能力的一项有效措施。

1、通过政务公开推动效能监察工作目标的实现。

政务公开,可以实现效能监察职能的延伸。一方面监察机关通过政务公开获得信息的渠道更加通畅,信息的涵盖面更加广泛,传递速度更加迅速,从而为效能监察提供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民众参与的方式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使监察机关通过与社会公众的联系来加强对政府行政效能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效能监察还要与政府机关内部的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使机关中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事情,以及公务员考核、测评、奖惩等事项,及时全面在机关中公开,实施有效监督。

从加强效能监察的意义上说,政务公开需要在深度和广度上加大力度。特别是要在重大问题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执行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方面多做努力,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在政务公开中将政府行为特别是审批行为的各种条件、标准、程序、政策、进展、结果等进行全方位公开,提高下级政府、基层组织、企业和公民办事效率。随着政务公开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不断推进,效能监察所致力的“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政府管理”的目标将不断得到实现。

2、通过政务公开强化效能监察的监督职能。

在政务公开中推动效能监察工作,还要致力于拓宽监督渠道,营造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氛围。通过聘请效能监督员、组织民主评议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民主监督;广泛宣传效能监察知识,引导媒体揭露渎职、滥用权力的行为,搞好舆论监督;创造多种途径,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保障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各地设立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是推行政务公开和效能监察的一个结合点。要进一步完善和延伸其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投诉中心延伸到乡镇,在同级政府中逐步拓展到各机关各部门,从而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投诉网络系统。投诉中心既要强化服务功能,也要发挥监督功能,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对违纪者进行举纠、惩诫。

3、效能监察工作要积极运用新手段。

电子政务在政务公开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许多做法值得在实施效能监察过程中借鉴。加强效能监察,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立与智能化行政系统对接的网络效能监察系统,全面提升效能监察能力。比如,电子政务有动态记录行政管理活动的功能,电子档案具有客观公正的优点,这就可以为效能监察提供即时准确的监督依据。

四、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提供智力支持

实践呼唤理论创新。加强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用正确的政绩观和荣辱观作为衡量标准,研究建立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内在统一、功能整合的体系框架。研究工作既要立足国情,也要注意国外成功的实践。特别要从近年来取得良好效果的绩效评估中吸取经验,探讨如何完善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机制。行政管理研究者,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中的疑难问题和新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可操作性的措施,为党和政府做好参谋助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有些不必由政府承担的职能要交给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及技术检验、鉴定等中介组织,如何加强对这些授权组织行为的有效监督,帮助他们建立自律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是效能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也是政务公开需要研究的重要内容。

同志们,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把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强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关键。我们认真研究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不仅能为当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和理论支持,而且也将为构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思路、谋划未来若干年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蓝图作出贡献。这是十分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集思广益,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开好这次会议。

 

“行政效能监察与政务公开”研讨会综述

 

2006年4月17日——18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行政效能监察与政务公开”学术研讨会。来自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以及部分省(区、市)行政管理学会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人员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绩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交流了经验,分析了我国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的现状,并就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互相结合、推动政府绩效评估等展开了讨论,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现将有关观点综述如下。

一、效能监察含义的再探讨

关于效能监察的一般含义。与会人员认为,效能监察就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监察对象的行政效率、工作效果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与会人员主要从行政监察的角度,对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和廉政监察的关系进行了讨论。

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的区别和联系。有专家学者指出,三者都是工作用语,不是法律用语,不能作为三种不同种类的监察职能来看待。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检查监察对象在执法活动中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公正执法,并进行相应处置。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则是以开展监察的目的和指向来区分的具体监察活动。廉政监察是以廉政为目的开展的监察活动,发现和查证监察对象违反行为规范、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事实。效能监察是以行政尽职为目的开展的监察,发现和查证监察对象在履职中的失职渎职等违反行政纪律的不当行政行为。所以,执法监察与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划分标准不同,是不同层面的提法。执法监察是以监察对象的执法活动为主要监督目标而开展的监察,而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都是监察对象违纪活动本身的问题性质来区别划分的,不能将三者看成并列关系。

同时,与会人员也认同将行政监察划分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有利于行政监察工作安排上的分类表达和组织实施,特别是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在发言中强调了这种分类对于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必要性。

二、开展效能监察有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效能监察是对管理的再管理,对监督的再监督。研讨会充分肯定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实现政府自身廉洁和高效运转的积极意义。中央将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强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关键,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效能监察作为对管理的再管理,对监督的再监督,对行政工作既是监督,更是促进。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的行政监督机构,通过效能监察,可以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效能监察可以更好地推动政府履行公共职能。有学者指出,目前政府很多部门在完善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还没有到位。例如教育、医疗乱收费问题,劳动者的权利保护问题,环境保护问题等等,暴露出了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能力薄弱,执法不严甚至存在失职行为。这些都是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而监察机关应该通过行政效能监察督促行政机关特别是主要担负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乐业的职能部门正确行使职权,进行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提供健全的公共服务。

效能监察可以更好地规范和促进政府发挥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在目前的经济运行中,还存在政府干预过多,市场秩序混乱的现象。近年来选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同样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很多消减的审批项目多是无足轻重,有些审批则是明减暗不减。根本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行政监察机关切实改进工作机制,改善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监察的效果,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在法律的框架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律约束和监督之下进行,使政府成为经济发展中宏观的指导者、监督者和服务者,从而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三、行政效能监察的有效性

目前,制约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问题。一是开展效能监察还没有相应的与之配套的法规体系;二是行政效能监察的过程中目标内容随意多样,相互之间交叉重叠;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包括考核、告诫、失职追究等配套监督管理制度等,这些问题影响了行政效能监察作用的发挥。

提高行政效能监察的有效性的途径。与会专家学者建议:第一,完善监察主体。有学者在分析了国外的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后认为,可将中国的信访制度逐渐转化为行政监察专员制度。通过独立的、权威的申诉处理机构来统一处理公民的申诉,给公民提供方便简洁的权利救济途径,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察,督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服务民众。第二,健全保障机制。应尽快出台行政效能监察的程序性法规,通过保障其监察程序的合法性来提高行政效能监察行为的有效性。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规范体系,如效能告诫办法、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效能回馈评估办法、行政效能追究制度等。第三,改进监察方法。在行政效能监察中应该采取过程控制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的监察方法,特别要重视结果导向,不仅将行政效能视为标量,也要将其看成矢量,使行政目的遵循效率和质量的双重标准,强调“结果为本”和 “服务为本”。同时在行政效能监察处理手段方面可以多样化,特别是在对违纪行为的处分上可以发展多种形式而不是滥用纪律处分,从而有利于公务员的自我约束和保持积极性。

四、政务公开及其对效能监察的促进作用

关于政务公开现状的分析。与会人员从加强政府权威和改善政府治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分析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政府透明度,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途径。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可以促进政府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同时,通过增进政府与公民联系提高公众对公共政策的参与和支持力度,增进政府权威,减少政策执行成本。也有学者认为政务公开是政府治理的社会机制的重要部分,以政务公开推动共同治理,有利于形成和培育可持续的公众参与,这是现代政治“以人为本”和服务型政府发展的方向,有利于实现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有学者从实证角度分析了目前政务公开特别是省级政务公开的现状,认为目前省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可以概括为:初步形成了政策法规体系,但还不健全;公开内容多样化,但在广度和深度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开始注重程序建设,公开形式多样化,但是还不规范,依申请公开建设力度不够;救济途径明显不足,公民参与积极性不高;考核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但尚未发挥监督和激励作用。

与会专家学者高度评价了行政服务中心在政务公开中实现了组织机制的创新。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对所办事项实行分类,实现了行政事务办理机制的创新,满足了公民或组织对行政审批或服务项目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对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通过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和不同层级的协作实现了协作机制创新。通过“超时默认预警制”将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和电子政务平台有效结合,通过“行政设诉中心”或“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实现了监督机制创新。

本次研讨会提出,在新的形势下政务公开建设要适应的新的环境,要注意到政务公开主体、客体的新变化,例如要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力度。要有新的切入点,要注意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但是也不能简单化,如对于广大农村而言就很难推广电子政务。与会代表还指出了中央各部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应该对地方政府的政务公开要形成示范作用,政务公开编制目录应该注意不同层次政府间的统一。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效能监察。与会人员认为,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对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政务公开和效能监察存在共同的目的,一致的要求,在实践中应该注重发挥政务公开对效能监察的促进作用。

通过政务公开完善效能监察的监督方式。通过政务公开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行政效能监察,让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公开、公平和公正,这是促进行政效能监察方式完善的有效途径。

通过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要摆脱单纯利用手工方式获取监察评估信息的传统手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的优势,积极利用电子政务,建立电子化的政府行政效能系统和自动化的效能监察系统,降低行政效能监察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监察能力。

通过政务公开推进对行政成本的监察。在政务公开中,应该大力推行行政成本信息的公开,主要内容就是政府预算和全额预算支出信息的公开,使各级政府以及各个政府部门都要树立起全成本的概念。效能审计结果信息也应当公开。行政成本信息、效能审计信息的公开将为行政成本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行政效能监察的结果应用。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以外,其他所有的政务结果信息都必须公开。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政府机关还很不适应公开负面结果信息,例如,履行政务中的过失、失误信息。负面信息也是行政结果信息中的一部分,必须予以公开。行政结果信息的公开,可以增加行政监察机关获取监察信息的渠道,有利于行政监察机关更好的履行效能监察职能。

五、政府绩效评估是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的重要结合点

与会专家学者在讨论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工作时,认为两者一个重要的结合点就是政府的绩效评估。政府绩效评估是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和政务公开可以很好地利用绩效评估的激励作用、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会议对于目前正在逐步推广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政府绩效评估进一步明晰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定位,加快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增强了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

目前政府绩效评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许多学者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评估主体单一,多为上级行政机关,往往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重视自查自评和同体评价,漠视社会评价,社会公众还没有真正成为评估的主体,从而导致绩效评估中粉饰问题,过分夸大自身的成就,出现报喜不报忧的现象。二是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机制还不健全。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对政府成本、效率和责任则缺乏有针对性的绩效措施和较为客观的评价标准。三是绩效评估的技术还比较落后,主要还是大量采用传统的手工方法,计算机主要用来归集数据,财会软件、审计软件、管理软件运用很少,仍属于手工化的劳动密集型劳动。

当前,进一步开展绩效评估应注意的主要问题。(一)特别要注意政府的层级性对绩效评估工作的影响。研讨会分别从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角度分析了绩效评估的现状。从纵向看,每一级政府承担着不同的管理职能。从横向看,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同级政府之间的工作职能、工作重点都不尽相同。因此,试图用一个统一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来衡量所有的地方政府绩效,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应该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绩效评估体系。(二)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应与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监察相结合,使之互相促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提高。(三)政府绩效评估应避免单一的政府评估,必须重视社会评估和公众评议。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和手段,使公众知晓被评估政府部门的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信息。通过设计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以及抽样调查的办法反映社会各界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能力、履职状况、服务水平等的真实评价。通过开展网上评议,在政府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网页,由公众直接在网上评估打分。还有专家建议,借鉴顾客满意度模式来开展绩效评估,通过更大规模的信息公开和民众参与来促进政府绩效的提高。(四)政府绩效评估的结果运用机制要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作用。绩效评估的结果要与行政效能监察相结合,要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物质奖励联系起来,实现目标、绩效、奖惩之间的相互联动,把单位绩效评估与个人的绩效考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效能监察更好地运用绩效评估结果,使绩效评估的目的更加明确,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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