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系河南省粮食局所属的正处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
5.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7年毕业生,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事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粮食局、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联合组织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17日 8:30~17:30
2.报名地点: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地址:新乡市新原路台头西)
3.咨询电话:0373~5070599
4.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报名人员需提交《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及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每人限选1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到学校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9月22日8:30~17:30。
(四)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由河南省粮食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9月23日。应聘者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上公布。参加面试的在职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应聘的材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及其它
招聘考试的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如果某岗位体检无合格者,不再依据成绩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后,由河南省粮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考核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依据成绩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事厅网站上公示七天。
四、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其工资、奖金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限为半年(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粮食局审核同意并向省人事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人事厅
地址:新乡市新原路台头西
地址:郑州市政五街
邮编:453700
邮编:450003
联系电话:0373~5070599 监督电话:0371~65900466
附件1: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附件2: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
部门(系)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技能要求
|
|
机械加工系
|
机械设计
|
本科以上
|
3
|
中级以上
|
|
焊接工艺及设备
|
大专以上
|
1
|
高级以上
|
|
电子技术系
|
电子技术及其应用
|
本科以上
|
2
|
中级以上
|
|
工贸系
|
市场营销
|
本科以上
|
1
|
|
注: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