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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地税系统信息中心(省辖市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凡笔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127名考生均可参加体检。(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体检确认
考生见到本公告后,务必于10月11日至10月16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打电话进行确认,电话号码:0371-65806393,65806394,65806386
三、体检集合时间:10月17日(周三)上午7:00(过时不候)
四、体检集合地点: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报业集团对面,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投资大厦北门广场)
五、体检程序:
1、10月17日上午集合后,统一乘车到达体检医院。
2、到达体检医院后,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体检中心,证件不齐全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自行到交费处交体检费,按医院要求逐项进行检查。
4、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体检表上。
2、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论。
7、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给出体检结果的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场进行复检。其他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费用男性160元,女性180元,由考生负担。
9、考生体检时,非体检人员不得入场。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10、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聘用工作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11、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12、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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