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南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人员
见《确认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及成绩》。
二、体检集合时间:11月17日(周六)早6:50(过时不候)。
三、体检集合地点:郑州市文化路60号院河南省实验中学大门内广场。
四、 体检程序:
1、11月17日上午集合后,统一乘车到达体检医院。
2、到达体检医院后,凭身份证进入体检中心,无有效证件者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自行到交费处交体检费,按医院要求逐项进行检查。
4、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体检表上。
2、体检表封面及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论。
7、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给出体检结果的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场进行复检。其他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费用100元,由考生负担。
9、考生体检时,非体检人员不得入场。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10、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聘用工作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11、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12、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河南省实验中学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