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乡镇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30日 ]

 

    正阳县乡镇卫生院隶属于正阳县卫生局,股级规格财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驻马店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市人事局批准,正阳县乡镇卫生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详情见附表:正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2008年6月5日
    2、报名地点:正阳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录用股
    3、报名方式:持本人简历一份、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资格证、聘书、执业证等。
    4、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于限定时间内访问河南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下载报名表,把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发至邮箱(zyxtpg@163.com)。
    (2)邮寄地址:河南省正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录用股(收) 邮编:463600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6、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乡镇卫生院组成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参加笔试。
    四、面试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计。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现行标准执行。
    考核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乡镇卫生院组成的考察组统一进行,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进行复查。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报考人员经全部审核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由河南省人事厅在其人事厅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文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招聘实施方案由正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阳县乡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6-8930687 

正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号    

    附件:正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正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件

专业

学历要求(第一学历)

人数

年龄

备注

临床医学

本科

14

    三十周岁以下(一九七八年元月一日以后出生)

    以上毕业生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一学历,如有执业助理医师等以上资格,年龄可放宽到一九七三年元月一日以后出生

大专

17

护理

大专及以上

10

医技

大专及以上对口专业

6

病理

大专及以上

1

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

6

麻醉

大专及以上

4

医学检验

大专及以上

4

药学

大专及以上

5

口腔

大专及以上

1

中医

大专及以上

1

五官科

大专及以上

2

合计

82

 

 

 

[ 关闭窗口 ]

© 2005 河南省人事厅版权所有